2014年12月25日上午,《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武汉航运交易所的批复》(鄂政函[2014]240号)文件正式出台,这位标志着自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文件以来,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通过清理审查,正式取得了合法的经营资质,这不仅给本所的交易会员及各合作单位打了一剂强心针,更加为本所下一步做大做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2015年1月4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