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襄阳市政府依据9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和相关奖惩办法,对樊城区、襄城区、高新区共罚款20万元。这也是该市实行城区空气质量排名以来首次进行奖惩。
襄阳市政府出台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PM10超过控制目标且排名末位的城区以及PM10浓度超过控制目标且环比增幅最高或环比降幅最低的城区,每项罚款5万元。9月上半月,襄城区PM10半月浓度均值最高,樊城区半月环比增长;9月下半月,樊城区PM10半月浓度均值最高,高新区半月环比增幅最高。据此,樊城区被罚款10万元,襄城区和高新区分别被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