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十二五”规划出台,“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迎发展良机 “十一五”以来,我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需求,节能环保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国家高度重视“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等文件,在政策上积极推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 图1“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相关政策演进  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难得的历史机遇期,未来我国将加快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使之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50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支持回收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污染治理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废弃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家电、汽车、手机、铅酸电池、塑料、橡胶等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作为《规划》中的节能环保八大重点工程之一,“十二五”期间将迎来爆发式增长的良机。 另外,根据《规划》精神,在大力推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同时,国家也将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利用的相关技术,为实现“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表1“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的“城市矿产”相关技术及领域  二、目前已形成东、中、西部22省区市28个“城市矿产”布局网络 2012年7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批复并发布第三批6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会同前两批22个示范基地,我国已初步形成由东、中、西部22省区市28个示范基地共同组成的“城市矿产”布局网络。 表2获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名称 截至目前,我国总计批复的22省区市28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其区域分布见下图。其中,辽宁、山东、浙江、安徽、湖南及广东六省已各有两个示范基地获批,北京、天津、重庆、上海、河北、黑龙江、新疆、四川、河南、湖北、山西、宁夏、广西、福建、江西、江苏等省市则各有一个示范基地获批。 图2获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区域分布图 三、建议 1、“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要完善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要确保基地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园区及当地政府要完善保障方案实施和规划目标实现的组织、政策、技术、管理等各项措施,为基地建设提供保障。其中,尤其要建设完善当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确保园区的再生资源来源。 园区应在其覆盖区域建立以社区回收为基础,以分拣中心为核心,以综合加工利用为目的,形成点面结合,服务功能齐全,回收体系网络化、运营管理园区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充分保障示范基地的“城市矿产”资源来源,从而支撑示范基地的顺利完工及运转。 2、“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要突出重点支撑项目建设 ①项目选择条件 综合考虑当地产业结构特点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需求,确定重点支撑项目应满足的条件。重点支撑项目选择的总体原则是符合国家和园区自身的产业政策,同时符合构建产业循环体系、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控制体系和保障体系的基本要求,符合园区的产业结构要求和经济发展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趋势。 ②项目内容 结合“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实际,分别筛选和提出产业循环体系、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控制体系以及保障体系的重点支撑项目,包括产业补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服务管理项目等。项目内容注意要满足“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总体设计理念和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实施方案中应将相关重点工程与投资方案内容进行汇总,并作为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之一加以明确。 3、“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要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入 “城市矿产”作为战略新兴节能环保产业中重要的一环,示范基地建设必须加大包括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研发中心等在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入。首先,要在园区的环保治理方面重点突出三废的排放情况和治理情况,包括管理手段入建设投入;其次,也要通过技术研发中心重点推动废金属、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橡胶、废塑料等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发;最后,要通过建设具有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管理体系和信息交流平台的数字园区,切实实现资源、信息在园区内的共享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