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国内各地区垃圾处理项目得到了各方的支持,有条不紊的发展着。三亚拟采用PPP模式建首座建筑垃圾处理厂、广州花都循环经济产业园的获批、文山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的投运以及眉山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获得环评批复,国内各地区垃圾处理项目进展顺利。
三亚市拟采用PPP模式建首座建筑垃圾处理厂
今年以来,三亚打击了大量违法建筑,因缺乏建筑垃圾处理厂,导致建筑垃圾处理难题愈发凸显。记者今天从三亚市园林环卫局了解到,三亚目前已规划建设一家国内领先水平的建筑废弃物处理厂,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对三亚环境的危害。该项目预计2015年底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17年投入使用。
该项目总投资约1.42亿元,处理规模50万吨/年,选址位于三亚市凤凰镇南岛农场24队三亚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东南面,占地109.4亩。项目包括由建筑废弃物预处理车间、制砖车间、再生混凝土生产车间构成的主体工程,配套公用工程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建成后项目资源化率(即再利用率)可达80%以上。
据了解,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10年。根据项目收益情况,三亚市政府将对进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补贴约17元/吨,同时予以税费上支持。 三亚市园林环卫局局长蓝文全表示,该项目在再利用率、噪音处理、降尘等关键指标上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可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对三亚环境的危害。
广州市花都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选址获批
9月2日,广州城市规划委员会通过控规修改方案,花都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选址获得批准,具体建设规划仍待一步完善。 据悉,花都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选址花都区西部外围的赤坭镇十八岭鲤塘村小水库旁,S11省道以南、Y752乡道以西,园区占地面积55.72公顷。该项目是广州市政府计划打造的七个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之一,统一解决花都区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逐步建成一个“分类收集、资源回收、综合处理、可持续化”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缓解花都区垃圾处理压力,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有效控制二次污染。项目计划于2015年底前动工,2017年完工。
为避免垃圾运输过程中对周边居民带来的影响,修改方案拟在用地北侧增加一条9米宽的专用配套道路与省道S114连接,此外,在用地西南侧沿村边增加一条9米宽的应急道路,接西部Y752乡道,作为人行通道及非垃圾车辆道路。
专家袁奇峰认为,从地理位置来看,应重点考虑水环境保护,严格管控水源污染。此外,还有专家指出,应充分考虑垃圾运输和处理过程中臭气扩散给周边居民带来影响。
文山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成功投运
日前,云南省文山市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顺利安装调试并成功投入使用,有毒有害渗滤液通过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渗滤液无害化成功处理。
2006年文山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投入使用,文山城区生活垃圾结束了简易填埋堆放处理历史,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由于降水和垃圾本身的内含水,生活垃圾底部会产生大量成份复杂有毒有害渗滤液,每年产生的渗滤液约为3.65万立方。由于渗滤液含有砷汞铅等重金属及氯化物、氟化物、亚硝酸盐、粪大肠菌群等10余类有毒成份,如处理不当会对大气、水体及土壤造成严重的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直以来,文山生活垃圾渗滤液全部集中收集存放在1.6万立方容量的渗滤液池,按设计要求,渗滤液主要通过水泵房抽取回喷自然蒸发原理进行处理,渗滤液从渗滤池抽取后,通过6个喷头从垃圾处理厂不同方位回喷到堆放的生活垃圾上,渗滤液中的部分水份通过日晒自然蒸发,有毒成份附着在堆放的生活垃圾内。由于渗滤液主要靠自然蒸发原理进行处理,因此渗滤液池设置为裸露无顶无盖池子,每年雨季,大量雨水流入渗滤液池,导致渗滤液时时出现满埂险情,对文山生态环境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加之渗滤液回喷自然蒸发过程中,会产生以硫化氢、氨为主多种成份混合恶臭气体,对人体有毒有害,造成空气二次污染,因此渗滤液自然蒸发处理方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处理需要。
为彻底解决渗滤液长期存储造成的安全隐患及自然蒸发处理污染空气等问题,该市组织实施了文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投资971万元,建设100立方米/日渗滤液处理站一座。工程于2014年3月25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856万元,渗滤液处理采用两碟管式渗透处理原理,每日处理100立方米有毒渗滤液,处理后排放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可自然排放。项目建成使用后年减排化学需氧量COD2.3吨/年,极大的提高了文山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有效保护了文山生态环境。
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环评批复
记者9月1日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已获环评批复。批复要求,该项目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投运,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防护距离内禁建学校、医院、居民点等环境敏感设施。
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500吨/天。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1000吨/天,二期处理规模500吨/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处理。项目服务范围和对象,主要为眉山市市区及彭山、青神、丹棱城镇生活垃圾。
根据国家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200.8吨和626吨以内,排放指标来源于仁寿八通水泥厂等9家企业结构关停的削减量。批复要求,该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投运,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区域环境质量的监测与监控(特别是二噁英指标),要根据监测结果及最新环保要求,及时优化和完善相关工艺及参数。
根据废气排放情况及相关规范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环境防护距离为:综合主厂房边界外400米、渗滤液处理站边界外300米。批复要求,地方政府应禁止在该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居民点等环境敏感设施,规划建设其他项目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相容性,避免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