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日前,环保部制定并公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方案指出,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约束,推进环评“阳光审批”,实现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全过程、全覆盖公开,推进形成多方参与、全社会齐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到2016年底,要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方案明确要建立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机制。包括全面推进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全过程公开;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信息;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的信息;公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
方案还要求,健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信息全过程公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审查、审批信息进行公开,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还要公开环评资质管理信息、发布重要环评政策信息、依法做好依申请信息。
同时,方案还指出,要建立健全环评信息公开监督约束机制。加快修订相关法规规章,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并且要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积极回应社会监督。